#中心化与去中心化交易所 DeFi 的智能合約是進步還是逃避監管?
Erik Voorhees 說:“智能合約相比人工監管者,是一種階躍式的進步。”
這是對技術的正面肯定。智能合約具備:
透明性:任何人都可審核執行邏輯;
可組合性:開放協議之間可無縫交互;
無需信任:不依賴第三方仲裁。
但問題是:
技術不會自我審查。出錯時誰負責?例如 Terra 或 FTX 風波背後就有中心化因素與設計缺陷。
用戶大多無法真正審計代碼,造成“假去中心化”的風險。
所以,智能合約不是免責的盾牌,而是對責任重新分配的工具。
🧭 監管的方向:針對行為,不是技術
有嘉賓指出:“去中心化並非無法無天,它是透明、可預測的,由用戶驅動的。”
這句話點出關鍵——去中心化 ≠ 無監管,而是另一種形式的秩序。
監管的演進應該聚焦於以下方向:
舊監管思路 新監管思路
審查發行人 審查行為(如詐欺、操縱市場)
依賴第三方報告 使用鏈上數據審計
實體地理管轄 智能合約行為規範 + DAO 合約責任歸屬
重處罰 鼓勵自律與事前合規框
✅ 結論:DeFi 開發者應享有「有限責任 + 合理規範」
1. 像開源開發者一樣保護其創造力與言論自由。
2. 在明知用途非法或參與控制時,應承擔相應責任。
3. 監管應從「身份監管」轉向「行為與結果監管」。
4. 應設立明確的法律框架區分「工具開發者」與「金融中介」的界線。